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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毛球他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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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和领养宠物之前,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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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0-1-1 18:06:45 | 只看该作者
全木无金属钉
别争了,反正都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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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0-1-1 18:12:09 | 只看该作者
龙猫最佳零食
如果毛球妈是说我转让奶油这事,我只能说我真的是很无奈,而且也没有说转让是一定的,我也在努力拖,希望2个都留下。
如果毛球妈说我只是为了钱的话,我只想说我转让的价格和猫猫的市场价格也许差的多点了吧,呵呵。
一切结束了,没什么好争执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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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0-1-1 18:54:39 | 只看该作者
全木无金属钉
毛球妈出发点是好的啊  就是说话的方式太火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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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0-1-1 19:52:31 | 只看该作者
全木无金属钉
我的妈呀,吵得太激烈了啊,我也来凑个热闹啊。貌似是奶油他妈为了在路上捡的一只流浪狗丢丢要转让自己的奶油这个事情让毛球他妈有点恼火。咦~~~~~~~~~~~~~~~~我认为呢奶油他妈捡丢丢回来的时候要想清楚是可以自己养还是如果家人不同意还有下家可以送,想清楚了才好领丢丢回家。如果捡了丢丢就要转让奶油,那奶油不也就成了没有人要的流浪小动物了吗,丢丢是幸福了,奶油就很可怜啊,毕竟转让以后就有后妈了啊,终归还是亲妈好吧。我平时也会在路上看见可怜的流浪狗和猫,但是我知道自己只有养一只龙猫的能力,还有家人也不会接受的,我也可怜它们,但是自己没有能力的事我不会去做的。额~~~~~~~~~这些只是我个人的意见和想法啊,不要拍我啊。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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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0-1-1 23:13:42 | 只看该作者
全木无金属钉
大家都太激动了,毛球妈的思路是好的,但表达要修改一下,毕竟“婊子”这样的词不适合在论坛里发,毕竟到家都是有一定道德的,老是把这些词挂在嘴边对猫猫的教育都不好。

当然也不是鼓励奶油妈的行为。

只是大家多包容和多沟通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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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楼主| 发表于 2010-1-1 23:27:09 | 只看该作者
全木无金属钉
哈,看来大家也理解我的想法哈,大家都是生命么,不过我是看了奶油他妈这种自以为是的想法实在义愤填膺了,摒不住啊,个性如此。
不过,话说这个“婊子立牌坊”不是我先说得,不过是某位同学说的太贴切了,我引用下,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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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楼主| 发表于 2010-1-1 23:51: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0# kinny0326 的帖子

20斤装主粮适合饲养4只以上龙猫
不好意思,这位版主,可能我下午的言辞确实激动,性格如此,对待这样的事情我实在看不下去,或许像你说的奶油他妈有她自己的理由,但毕竟是成年人了,做什么事情干考虑清楚!我连写文章的时候都在发抖,为被丢弃的丢丢,为可怜的奶油。
我想说:
首先,就我自己受的家教和我的父母而言
如果我在什么也没有想清楚的情况下就带了只小狗或小猫或任何一种流浪的可怜的小动物回了家
注意:这里的生命是公平的!
我的父母即使再不乐意也会如此残忍的对待这条生命!
这是一条生命,没有贵贱之分,跟人是一样的,公平的生命!
其次,为什么中国会有那么多的流浪小动物,就是因为有许多只为一时冲动而不顾后果的人,这也是我为什么要写这个帖子,请在购买和领养宠物之前,考虑清楚。
我也说得很清楚了,奶油他妈在领丢丢回家时不可否认她是有爱心的,但她是人,她可以在付出行动之前好好想清楚如何和妈妈解释,如何给丢丢一个更好的环境。上海有那么多爱护小动物的协会个人,南到就没有办法联系吗?而且,我相信,即使是现在把丢丢丢到的奶油他妈他妈也不会不容人情不可理喻到这种程度吧,况且还不是奶油他妈一个人还有她老公。
再次,麻烦你回去学学中文,好好看看中国文字是如何表述句意的。针对你明确告诉我的你不喜欢婊子立牌坊这句话,或者是狗改不了吃屎这句话,其实一开始我也没有想过要引用这么激烈的语句,但如果你看了奶油他妈一开始的帖子,从她领养了丢丢,丢丢有多可怜,她多么有爱心;到之后的奶油吃醋;再到后来的有偿转让奶油,而不是现在的你只看到的奶油他妈那么多的解释,我想性格直率的人大多都会有我这样的想法,为什么丢丢和奶油不能共存,难道拿一条生命换一条生命就是有爱心的就是高尚的?这也是我很怀疑你为什么会做版主,你只看到了这里,而不是全部!
值得庆幸的是,论坛里还有许多同学是既有爱心也有责任心,你可以看到,在有偿转让的帖子里,同学们大多都是劝奶油他妈两个都要爱护的,而不是舍弃其中任何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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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0-1-2 05:22:13 | 只看该作者

dd

龙猫最佳零食
看半天还没懂 奶油是猫还是狗?不过看扒狗屁 打狗的 的确超级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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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0-1-2 09:24:03 | 只看该作者
20斤装主粮适合饲养4只以上龙猫
积小善成大善,但不要去做捡了芝麻丢西瓜的傻事。 无论是奶油还是丢丢,它们都有被照顾的权利,不能为了誰而舍弃谁,那样的做法肯定会让大多数人无法接受。
诚然,街上的有很多的流浪猫狗,但你我之力能把它们一个一个带回家吗?  做力所能及的,可以买袋猫粮狗粮,放到一个僻静的角落,让流浪的猫狗也能偶尔大快朵颐,这不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吗?
悲悯之心人皆有之,不可滥用。 “时常见闻某地某教信徒在某处放生几百数千,有鸟,有鱼,有龟”。这些生命有的养殖的,有的本来就是野生的,在这个“放生”过程中死掉多少似乎不是“善人”们考虑的问题。
希望更多的“奶油”“丢丢”们都能找到一个让它们快乐一生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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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0-1-2 10:10:36 | 只看该作者
龙猫最佳零食
原来这边开了个贴...大家都好激动...那我还是同一个回复回两贴吧..
别吵了, 大过年的, 大家都消消气,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立场, 当然对爱的理解看法也是不同. 毛球妈我知道你是很爱龙猫的人才会看到奶油的帖子这么激动. 但是有些话语间确实有点太过了, 不认同别人的做法, 咱们心平气和的讲道理, 但咱不能为了强迫别人认同自己的看法而吵架对不?
奶油的做法嘛, 我是不太赞同, 但是怎么说呢, 我也理解她也是基于在她现在拥有的人生阅历所做出的这个决定, 而且最主要的还是因为经济完全不独立. 不过奶油mm, 毛球妈劝你的, 也很有道理. 尽管转让不是丢弃, 但也是属于被主人抛弃, 龙猫没有狗狗这么聪明, 但是它们也知道吃醋, 也能感受到被迫离开主人的伤心. 所以这样几乎可以等同于把一只动物的伤害间接转接到另一只动物身上, 对那另一只动物是很不公平的.
收养流浪狗狗, 这份勇气和爱心是很值得肯定. 但是假如在你未能自己独立的状况下, 这个举动也为你的家人带来不小的负担. 所以希望你也要理解你的家人的心情, 不应该跟他们吵架, 怄气; 而是好好的跟他们沟通, 用行动来表示你能够在不影响你的学业/工作的情况下, 照顾好龙猫和狗狗的生活起居. 我相信你的家人终有一天会感动, 会接受它们成为你们家的一份子的. 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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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0-1-2 10:27:20 | 只看该作者
龙猫最佳零食
看完了目前所有人的回复,

总结读后感:

1.老大的话好有哲理啊!

2. 毛球妈被指责的那2句话一开始发贴的时候就说了,不是她自己先说的,估计字太密了,大家没看清。所以我把字打开一点!

3.终于看明白争论的事件:

  拣来了个流浪孩子,家里容不下。于是孩子他妈就要把亲生的送走。因为亲生的养的好,所以卖相好,推理得出获得幸福的几率大。

4.我觉得这个推理不怎么成立哦。

   一进一出,流浪的孩子就是洗了个澡换了个行头,好好养在家里的被贴了商标定了价。结果流浪的又“被流浪”了一把。还好亲生的还不知不觉中。
   
5.好凄凉啊~~~!!!!!!

6.面对家里的8盆花,2只巴西龟,20条金鱼,2只仓鼠,2只兔兔,1只猫猫,我发誓不带其他动物进门了。以免发生悲剧。

7.这样再不会有人看不清楚了吧~

[ 本帖最后由 草莓哓蛋糕 于 2010-1-2 10: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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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0-1-2 16:02:41 | 只看该作者
超大杨木跳台,磨牙利器
说实话我觉得LZ是模子啊!情愿养捡来的流浪狗!给一般的人觉得猫猫是自己买的~~而且LZ肯定不止花了550元吧?以前也看见论坛里的人说了,不要钱的东西是不会珍惜的!在感情上说有可能大家对于奶油很残忍,但是真的喜欢猫猫的人会对奶油不好么?然而LZ却选择了流浪狗,我觉得大家没什么必要去喷LZ。。。说实话换了我,我肯定做不到LZ这样!LZ侬是绝对的模子!
毛球好像太过于激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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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楼主| 发表于 2010-1-2 23:39: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2# 黑色咆哮 的帖子

龙猫最佳零食
奶油是模子称不上的,最多是有爱心的
我是激动了,但是我说得也不无道理,我们是人,我们做事情要动脑子想清楚承担责任,不是一时冲动就是好心就能做成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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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0-1-3 00:48:16 | 只看该作者
龙猫最佳零食
原帖由 毛球他妈 于 2010-1-2 23:39 发表
奶油是模子称不上的,最多是有爱心的
我是激动了,但是我说得也不无道理,我们是人,我们做事情要动脑子想清楚承担责任,不是一时冲动就是好心就能做成好事

算了,再是上海宁,啊伐要特激动了!有伤和气~个人感觉,像奶油这样做事情,换了我,我肯定做不出,说实话流浪狗我基本是不会带回家的。。。。更不要说把猫猫便宜卖了去养只流浪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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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0-1-4 17:19:43 | 只看该作者
超大杨木跳台,磨牙利器
我觉得毛球妈有点过了,几乎奶油发的贴子毛球妈都有回复,看得出来奶油也是很有爱心的人,只是当看到流浪狗狗的处境的时候,有些冲动了。就算人也不是每件事都可以很理智,考虑得很全面的。大家都是为了自己的宝贝聚在一起的,这样多伤和气,我们应该想法帮她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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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0-1-4 17:20:46 | 只看该作者
全木无金属钉
我想之前要是大家心平气和的,也许丢丢也不至于再次被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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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0-1-6 10:14:07 | 只看该作者
龙猫最佳零食
这个帖子,中间插话,我想我也是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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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0-1-8 02:52:27 | 只看该作者
超大杨木跳台,磨牙利器
乱七八糟的,心情贼不好,不过看了你们吵架我感觉好多了
什么叫误会,自我,无理取闹?
好了,攻击我算了,我不会回复你的攻击,我甚至一天也就上论坛一会
你们继续闹腾吧,这世界有太多你管不了的事,流浪狗悲惨,有些人更悲惨,人命都如此,何况低人一等的宠物阶级?狗血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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